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经古蔺县人民政府批准,古蔺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在本县有土地欠款的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详见出让文件)
三、申请竞买办法: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意竞买者可到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索取挂牌出让文件,出让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17:00时。申请竞买人须于2017年5月8日下午17:00时前(节假日除外)凭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竞买保证金须存入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经核准到账)及挂牌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申请竞买手续。(详见出让文件) 保证金缴纳账户:
(一)账户名: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古蔺县支行,账号:51001637508051503179
(二)账户名: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古蔺县支行,账号:22-195101040009863
(三)账户名: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古蔺县支行,账号:2304351129024927015
(四)账户名: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蔺县支行:951007010000665316
四、挂牌时间、地点:2017年4月28日上午9:00时至2017年5月10日上午11:00时为挂牌出让起止时间。挂牌地点设在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其他事项:
1、用地范围内的一切建设内容由地块买受单位负责实施(详见出让文件)。
2、本次挂牌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3、自公告之日起即可自行踏勘,参与者如有疑问可于申请竞买阶段向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咨询,挂牌截止时不再答疑。
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无底价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5、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相关信息可通过“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http://www.sclr.gov.cn)进行查询。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0830-7771137
拍卖公司电话:18982721066
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泸州市四方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