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卖标的:
1、位于康乐路8号灏景花园a区8幢单元3号住宅房,建筑面积约为176.81㎡,参考价56.5万元,保证金5万元。
二、有意竞买者,需将保证金汇入龙马潭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于2015年11月26日时前实际到账,并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并查询相关资料,竞买人方取得竞买资格,未成交者在拍卖结束后三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如遇国家节假日顺延。
三、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公开展示。请涉及该标的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以及其他相关权利人于拍卖日到场。若要参加竞买,需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竞买手续,缺席或未办理竞买手续者将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四、收款单位: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账号:88050120001204352,开户行:泸州市龙马潭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莲花池分社。(汇款时注明: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异地汇款请用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汇款,不能用网上银行汇款)。
五、公司电话:18982720166、13982719339
法院电话: 0830-6663319、18683020011
公司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中路42号楼801号
网址:www.lzsfp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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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同时发布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泸州市四方拍卖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