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卖标的:位于合江县合江镇故园小区1-1号仓储用房(可作停车位),建筑面积约为33.33㎡,参考价9.18万元,保证金2万元。
二、有意竞买者,需将保证金汇入合江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于2015年10月22日16时前实际到账,并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并查询相关资料,竞买人方取得竞买资格,未成交者在拍卖结束后三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如遇国家节假日顺延。
三、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公开展示。请涉及该标的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以及其他相关权利人于拍卖日到场。若要参加竞买,需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竞买手续,缺席或未办理竞买手续者将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四、收款单位:合江县人民法院;账号:951005010000857121;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江县支行(汇款时注明:合江县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或成交价款。异地汇款请用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汇款,不能用网上银行汇款)。
五、公司电话:13982408076、13548368969
法院电话:0830-5215235
公司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中路42号楼801号
知晓更多拍卖信息可关注公司网站或扫描企业二维码
(本公告同时发布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泸州市四方拍卖有限公司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