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受委托定于2014年11月25日10时在本公司拍卖厅公开拍卖如下标的:
一、标的情况及瑕疵:位于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10号4号楼4层0402号住房(佳乐云岭住宅小区),建筑面积约为74.43㎡。
二、本次标的参考价38.5万元。有意竞买者,需将保证金5万元汇入古蔺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于2014年11月24日16时前实际到账,并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并查询相关资料,竞买人方取得竞买资格,未成交者在拍卖结束后3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如遇国家节假日顺延。
(本次拍卖将采用现场与网络同步进行的方式进行,本公告同时发布于人民诉讼网)
三、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公开展示
收款单位:古蔺县人民法院
账号:5100 1637 5080 5150 2567
开户行:古蔺县建设银行
(汇款时注明:古蔺县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异地汇款请用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汇款,不能用网上银行汇款)。
公司电话:18982720166 、13982408076、 13982719339
法院电话:18090856119
公司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中路42号楼801号
泸州市四方拍卖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