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受委托,定于2014年5月23日上午10时在本公司拍卖大厅公开拍卖如下标的:
1、泸县兴盛矿产品加工厂(房屋建筑面积共计约为920.64㎡,18台加工机器设备),参考价:62万元,保证金15万元。(备注;1.标的物涉及的房屋建筑物系集体土地上修建,不具有正式产权,买受人需自行与村社协商土地租用等相关事宜;2.标的物部分财产属泸县石桥镇人民政府,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需自行与泸县石桥镇人民政府协商相关事宜)。
2、泸县顺达制衣厂一批机器设备,参考价:1.3万元,保证金2000元。
竞买成功后,成交价款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七日内全部付清,违者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全部承担,未成交者在拍卖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有意竞买者将保证金汇入泸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5月22日17时止(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并持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办理竞买手续并查询相关资料,标的物从公告之日起公开展示。
成交价及保证金交纳账户
收款单位:泸县人民法院
账 号:51001637110050421898
开户行:泸州市建设银行泸县支行
(汇款时注明泸县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异地汇款请用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汇款,不能用网上银行汇款)
请涉及上述标的物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以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或者未办理竞买手续将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本公告同时发布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法院电话:0830-8193084
公司电话:13982408076 、13548368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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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四方拍卖有限公司
201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