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受委托,定于2014年4月2日上午10时在本公司拍卖大厅公开变卖如下标的:
泸县福集镇龙脑大道840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约为146.54㎡,双证齐全,参考价32万元,保证金6万元。
应买成功后,成交价款在变卖成交之日起七日内全部付清,违者保证金不予退还,变卖成交后,标的物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全部承担,未成交者在变卖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有意竞买者将保证金汇入泸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4月1日17时止(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并持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办理竞买手续并查询相关资料,标的物从公告之日起公开展示。
成交价及保证金交纳账户
收款单位:泸县人民法院
账 号:51001637110050421898
开户行:泸州市建设银行泸县支行
(汇款时注明泸县人民法院变卖保证金。异地汇款请用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汇款,不能用网上银行汇款)
请涉及上述标的物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以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或者未办理竞买手续将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本公告同时发布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法院电话:0830-8193084
公司电话:13982408076 、13548368969
公司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42号楼8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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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四方拍卖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