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受委托,定于2013年10月15日上午10时在本公司拍卖大厅公开拍卖如下标的:
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
参考价 |
保证金 |
1 |
泸县福集镇龙脑大道840号住房一套 |
约146.56㎡ |
38万元 |
8万元 |
2 |
泸县福集镇龙脑大道840号附4号仓储 |
约27.08㎡ |
7万元 |
2万元 |
3 |
川eq9099,2010款宝马x1(进口) |
2010年购置 |
21万元 |
4万元 |
竞买成功后,成交价款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七日内全部付清,违者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全部承担,未成交者在拍卖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有意竞买者将保证金汇入泸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4日17时止(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并持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办理竞买手续并查询相关资料,标的物从公告之日起公开展示。
成交价及保证金交纳账户
收款单位:泸县人民法院
账 号:51001637110050421898
开户行:泸州市建设银行泸县支行
(汇款时注明泸县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异地汇款请用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汇款,不能用网上银行汇款)
请涉及上述标的物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以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或者未办理竞买手续将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本公告同时发布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法院电话:0830-8193084
公司电话:13982408076 、13548368969
公司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42号楼801号
更多拍卖信息请查询:www.lzsfpm.cn
泸州市四方拍卖有限公司
201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