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受委托定于2012年5月11日下午3时在合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拍卖如下标的:
一、标的物及其情况:1、川合江货30103号自卸货船;2、川e20700轻型自卸货车、川e29428中型普通客车;3、金荔园山庄三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约为3083.85㎡,房屋用途为商住两用,属集体土地,无产权证。
二、以上标的物整体拍卖优先,参考价为65万元,有意竞买者,需将保证金3.2万元汇入合江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于2012年5月10下午4时前实际到账为准,并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查询相关资料,竞买人方取得竞买资格,未成交者在拍卖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如遇国家节假日顺延。我公司于2012年5月11日上午在合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庭接受现场报名。
三、标的物从公告之日起公开展示
收款单位:合江县财政局
账号:5100 1637 3080 5089 7234
开户行:合江县建行
(汇款时注明:合江县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异地汇款请用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汇款,不能用网上银行汇款)。
公司电话:18982720166 、13982408076、 13982719339
法院电话:13982751123
公司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中路42号楼801号
泸州市四方拍卖有限公司
201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