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定于2012年4月5日下午3:00在纳溪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拍卖如下标的:
一、标的情况及瑕疵:位于纳溪区安富人民路大正沟市场二层营业用房11、12号,双证齐全,土地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商业,房屋建筑面积约为97.51㎡和82.51㎡。标的权属情况清晰,存在租赁,现经营旅馆,参考价:29万元。
二、有意竞买者,需将保证金6万元汇入纳溪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于2012年4月4日16:30分前实际到账,并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并查询相关资料。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请涉及以上标的物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若要参加竞买,按规定报名时间内办理竞买手续。缺席或未办理手续者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未成交者在拍卖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如遇国家节假日顺延。
三、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公开展示;收款单位:泸州市纳溪区财政局账号:175301040003692开户行:农行泸州共同街支行(汇款时注明系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异地汇款请用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汇款,不能用网上银行汇款)
法院电话:0830-4262149
公司电话:18982720166 13982719339
公司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中路42号楼8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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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四方拍卖有限公司
2012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