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光富、关洪平等申请执行泸州俱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列案,在执行过程中,我公司受委托依法对被执行人泸州俱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泸州市龙马潭区龙南路22号1幢-301号、-201号、-101号营业房进行拍卖,由于三次拍卖均无人竞买而流标,故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决定对以上营业房予以变卖,现将有关变卖事宜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
1、位于泸州市龙马潭区龙南路22号1幢-301号车库,房屋建筑面积约4502.8平方米,变卖参考价560.15万元,保证金150万元;
2、位于泸州市龙马潭区龙南路22号1幢-201号营业房,房屋建筑面积约4450.84平方米,变卖参考价723.35万元,保证金150万元;
3、位于泸州市龙马潭区龙南路22号1幢-101号营业房,房屋建筑面积约4145.31平方米,变卖参考价821.44万元,保证金200万元;
二、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11月28日下午4时止,以保证金实际到账为准,并持有效证件到泸州市四方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
三、变卖时间及地点:2011年11月29日上午9:00,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审判庭。
四、特别说明:
1、凡购买标的物一层的,价款在变卖成交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付清,购买标的物两层的,价款在变卖成交后六十个工作日内付清,购买标的物三层的,价款在变卖成交后一百二十个工作日内付清,买受人不按期付清购房价款的,保证金不予退还。2、变卖会上竞买人不举牌致变卖标的物流标的,没收其保证金50%。3、有意竞买者,需将保证金汇入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未成交者在变卖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如遇国家节假日顺延。
收款单位: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账号:880 501 200 012 043 52
开户行:泸州市龙马潭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莲花池分社
(汇款时注明: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异地汇款请用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汇款,不能用网上银行汇款。)
法院电话:13550880002
公司电话:18982720166 、 13982408076 、13982719339
公司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中路42号楼801号
更多拍卖信息请登录:www.lzsfpm.cn
泸州市四方拍卖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