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受委托定于
一、标的物情况:
1、位于泸州市龙马潭区龙南路22号1幢5单元45号—63号(五楼19套住房),建筑面积共计约为964.97㎡,整体拍卖,参考价328.1万元,保证金50万元;2、位于泸州市龙马潭区龙南路22号1幢5单元114号—119号(八楼6套住房),建筑面积共计约为743.69㎡,整体拍卖,参考价275.2万元,保证金50万元;3、位于泸州市龙马潭区龙南路46号1幢104号营业房,位于泸州市龙马潭区金源路52号1幢6号营业房,房屋建筑面积共计约190.70平方米,整体拍卖,双证齐全,参考价241.3万元,保证金30万元;
二、特别说明:
1、标的过户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2、拍卖成交价款在拍卖成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3、请涉及以上标的物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购买权人于拍卖会到场,若要参加竞买,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竞买手续。
三、标的物展示时间和地点:从
四、有意竞买者,需将保证金汇入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于
收款单位: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账号:880 501 200 012 043 52
开户行:泸州市龙马潭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莲花池分社
(汇款时注明: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异地汇款请用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汇款,不能用网上银行汇款。)
公司电话:18982720166 、 13982408076 、13982719339
法院电话:13550880002
公司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中路42号楼8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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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四方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