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受合江县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1年9月15日15:00在合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拍卖如下标的:
一、标的情况及瑕疵:位于合江镇南门桥居委四组七号一套商业、住宅房地产(现南门桥、桥头),标的共有两层,第一层设计用途为商业,第二层用途为住宅,双证齐全,土地性质为出让,房屋建筑面积约为277.98㎡,土地使用面积约为165.66㎡,参考价为83.2万元。标的权属情况清晰,存在租赁,租赁人有优先购买权。
二、有意竞买者,需将保证金10万元汇入合江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于2011年9月14日16:30分前实际到账,并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并查询相关资料,竞买人方取得竞买资格,未成交者在拍卖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遇国家节假日顺延,(我公司于2011年9月15日上午接受现场报名)。
三、标的物展示时间及地点:从2011年8月30日至拍卖前一日止,在标的物所在地公开展示。
四、收款单位:合江县财政局
开户行:合江县建行
账号:5100 1637 3080 5089 7234
(汇款时注明:合江县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异地汇款请用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汇款,不能用网上银行汇款。)
法院电话:15883067816
公司电话:18982720166 13982408076 0830-3177939
公司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中路42号楼801号
一、标的情况及瑕疵:位于合江镇南门桥居委四组七号一套商业、住宅房地产(现南门桥、桥头),标的共有两层,第一层设计用途为商业,第二层用途为住宅,双证齐全,土地性质为出让,房屋建筑面积约为277.98㎡,土地使用面积约为165.66㎡,参考价为83.2万元。标的权属情况清晰,存在租赁,租赁人有优先购买权。
二、有意竞买者,需将保证金10万元汇入合江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于2011年9月14日16:30分前实际到账,并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并查询相关资料,竞买人方取得竞买资格,未成交者在拍卖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遇国家节假日顺延,(我公司于2011年9月15日上午接受现场报名)。
三、标的物展示时间及地点:从2011年8月30日至拍卖前一日止,在标的物所在地公开展示。
四、收款单位:合江县财政局
开户行:合江县建行
账号:5100 1637 3080 5089 7234
(汇款时注明:合江县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异地汇款请用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汇款,不能用网上银行汇款。)
法院电话:15883067816
公司电话:18982720166 13982408076 0830-3177939
公司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中路42号楼801号
泸州市四方拍卖有限公司
2011年8月30日
2011年8月30日